按照《球吧网直播网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定本学院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称“推免”,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确认其免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由学院直接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接收”,是指经济管理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 推免接收工作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进行接收工作,应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审核,以德为先、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第四条 本学院严格遵守科学、规范、明确的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严守招生纪律,按要求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为保证推免生的接收工作顺利进行,经济管理学院成立接收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学位点负责人担任组员。
经济管理学院各学位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位点的审查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等。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学位点5名硕士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推荐免试名额占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研究生处对推免生规模实行总量控制。我院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额按不超过当年招生简章中招生人数的30%。
第三章 推免生申请条件
第七条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
(二)申请者应为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行为。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四章 接收要求及程序
第八条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院按照规定公布接收推免生的程序、要求和预计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网上申请,并递交有关材料。
(三)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工作组,每组不少于3人。工作组应按照推免接收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并加强对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的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后报研究生处复核。
(四)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学院制订针对推免生申请者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推免候选人报研究生处审核。
(五)研究生处将通过审核的拟录取推免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候选人,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
(六) 拟录取推免候选人,按照教育部规定,在球吧网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接受并确认拟录取院所发放的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第五章 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九条 学院严格按照《球吧网直播网经济管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推免生的接收工作,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加强自律,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第十条 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电话:021-39225811。
第十一条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我院推免生的,应主动报告并回避。校内其他人员擅自干预推免生接收工作、影响招生公平的,一经查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考生如对推免接收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诉。发现接收工作过程中存在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