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球吧网直播网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沪政院研〔2026〕130号),结合我院硕士学位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含英语笔译、俄语笔译方向)、国际中文教育硕士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第二条 推免生接收工作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硕士学位专业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等,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材料审核工作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分。
第五条 学院成立三个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分别是: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英语笔译)复试工作小组、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俄语笔译)复试工作小组、国际中文教育硕士复试工作小组,每组成员各不少于5名硕士生导师,设组长1名,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
第三章 推免生申请条件
第六条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的考生,除须满足学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
(一)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英语笔译):
1. 本科专业为翻译、英语、商务英语或相关英语专业;
2. 具备扎实的英汉双语基本功,专业成绩排名在本科专业前30%以内;
3. 具备以下外语水平证明之一:
- 英语专业四级(TEM-4)成绩良好及以上;
- 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520分以上;
- 雅思(IELTS)成绩达7.0分以上;
- 托福(TOEFL)成绩达100分以上;
- CATTI三级笔译及以上证书;
4. 有翻译实践经历或翻译类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俄语笔译):
1. 本科专业为翻译、俄语或相关俄语专业;
2. 具备扎实的俄汉双语基本功,专业成绩排名在本科专业前30%以内;
3. 具备以下外语水平证明之一:
- 俄语专业四级(ТРЯ-4)成绩良好及以上;
- 俄语专业八级(ТРЯ-8)成绩合格及以上;
- 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B2及以上证书;
- CATTI三级笔译及以上证书;
4. 有翻译实践经历或翻译类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三)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1. 本科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或外语类专业;
2. 具备扎实的汉语言基本功,专业成绩排名在本科专业前30%以内;
3. 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 具备以下外语水平证明之一:
- 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425分以上;
- 雅思(IELTS)成绩达6.5分以上;
- 托福(TOEFL)成绩达95分以上;
- CATTI三级笔译及以上证书;
- 其他外语能力证书;
5. 具备以下证书者优先考虑:
(1) 国际中文教师资格证或笔试合格证书;
(2)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竞赛获奖证书。
第四章 接收程序
第七条 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院在研究生处指导下公布接收推免生的程序、要求和预计人数。接收推免生名额按不超过当年招生简章中该方向招生人数的30%分别拟定。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并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 《球吧网直播网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 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 外语水平证明(相应语种等级证书复印件);
4. 获奖证书、翻译实践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支撑材料;
5.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学院材料审核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重点审核翻译实践成果、竞赛奖项及语言水平证明、学术论文等支撑材料的真实性,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处复核。
(四)学院对进入复试的申请者按专业方向分别组织复试考核。
第五章 复试考核
第八条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第九条 复试内容根据翻译硕士(MTI)、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特点分别设定:
(一)翻译硕士(MTI)
1.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考查考生的双语基本功和翻译理论基础知识。形式为现场视译或听译,各语种方向分别命题:
方向 | 测试内容 |
英语笔译 | 英译汉和汉译英视译各一段,每段约150-200词/字 |
俄语笔译 | 俄译汉和汉译俄视译各一段,每段约150-200词/字 |
2.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翻译行业认知、翻译实践经验、科研潜力及心理素质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考查考生相应语种的口语表达和听力理解能力,采用该语种问答形式。
(二)国际中文教育硕士
1.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考查考生的汉语言基本功、国际中文教育学科基础知识与教学技能。形式为现场回答问题与模拟课堂教学。
2.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国际中文教育行业认知、国际中文教育实践经验、科研潜力及心理素质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考查考生英语口语表达和听力理解能力,采用该语种问答形式。
第十条 复试总分为300分,各部分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一单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复试成绩评定办法: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表现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成绩。
第六章 录取与公示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语种方向招生名额,分别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
第十三条 通过审核的拟录取推免生候选人,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候选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第十五条 拟录取推免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六条 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监督电话:021-39225811),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推免接收工作的人员如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我院推免生,应主动报告并回避。
第十八条 考生如对推免接收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诉。学院将配合学校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
第十九条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